在澳洲买了房的各位,在签署过户文件时,是不是都会听到过户师问你:“请问你们想如何拥有这套房产?是SingleProprietor,JointTenants还是TenantsinCommon?”次买房的我们在听到这些问题时难免一头雾水。今天的房地产课堂,我们就来系统的为大家讲讲澳洲房产产权种类。
婚内房产,产权种类总览
主要分为三种
一、产权立(SingleProprietor)
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代表只有这个人拥有此物业产权的份额。
特点:
产权所有人可自由买卖
产权所有人全权处理
·银行抵押贷款
·政府部门官方记录
·地契原件保存
所有制形式可变更
二、产权共同共有(JointTenants)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不分你我的同时拥有一处房产,这通常也是大多数夫妻的首选。
特点:
“不分你我”: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
“幸存者享权”(PrincipleofSurvivorship):当一个共同共有人去世时,他/她在房产中的权益立即自动转移给其他还在世的共同共有人,共有人去世都发生这样的权益转移,直到所有房产的权益都转移到后一位幸存者为止。只要还有其他共有人在世,任何共有人通过遗嘱处理自己在房产中权益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许多法律手续。
买卖由所有产权所有人共同决定执行
所有产权所有人享有平等权利义务
抵押贷款
支出费用
租金收入
三、产权按份享有(TenantsinCommon)
与共同共有不同,按份享有区分你我。
特点:
“比例分你我”: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可以是一人一半,可以是三七开、四六开,可以是多人按任意份额共有一处房产。
“自由分配”: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
“出资不同的首选":如果在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比如,姐弟俩共同买房,房屋价值$100万,姐姐出资$20万,弟弟出资$80万,那么如果两人采用二八开的产权享有形式,也是合情合理的。
婚内房产产权可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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